Tuesday, August 08, 2006

拍賣收費/網權會找上立委 抨擊公平會未主動辦理

東森新聞報記者陳曉藍/台北報導 2006-08-08 15:04

網路拍賣平台買家、賣家與法律工作者共10名組成的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網路交易權益促進會」(以下簡稱網權會)找上了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,對於Yahoo!奇摩拍賣頻道收取3%交易手續費,強烈抨擊公平會未主動辦理,同時網權會方面表示,若9月1日Yahoo!奇摩仍開始徵收交易手續費,將集體向公平會遞交陳情書。

網權會發言人孔祥合表示,網權會是Yahoo!奇摩拍賣頻道公布收取3%交易手續費之後,幾個志同道合的網友成立的,網權會與網拍協會沒有什麼聯絡,等於是兄弟爬山,各自努力,孔祥合指出,若Yahoo!奇摩在9月1日執意徵收交易手續費,將集體向公平會申訴Yahoo!奇摩拍賣頻道違反公平交易法。

立法委員林淑芬則說,平均一年公平會共偵辦1000件案件,主動偵辦的卻不到10件,主動性嚴重不足,對此事件,公平會應儘快辦理,到現在卻遲遲未動手,尤其是跨國企業,公平會往往沒輒,因此,呼籲公平會拿出魄力來。

由於公平交易法規定,獨佔事業不得任意調漲價格,公平會一處委員陳榮隆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,獨佔市場必須其前一年度營業額達新台幣10億元以上者,且市場佔有率必須要達到1/3。此外,還必須由委員會來認定,Yahoo!奇摩拍賣是否為不當調整價格後,才算是違法。

根據網權會提供的計算方式,認為Yahoo!奇摩拍賣年收入約10億932萬元。
A.一般刊登費收入:(刊登費3元)
360萬/平均出售天數約10天x 3元x 30天 = 3240萬
B.特殊分類刊登費收入:
1.汽車、房地產:(刊登費350元)
(13000筆以上x 350/20天)x 30天 = 682萬
2.機車及其他服務:(刊登費60元)
(約50000筆x 60/20天)x 30天 = 450萬
合計:682 + 450 = 450萬
C.首頁搶鮮曝光收入:(每天平均單價90元)
1532筆x 90 x 30 = 413.64萬
D.分區搶鮮曝光收入:(每天平均單價90元)
500 x 60 x 30 = 90萬
E.優先排序收入以使用率1%計(刊登費180元)
340萬x 1% x 180/10天 x 30 = 1836萬
F.直購價設定費收入(1元)
340萬/3(多筆商品設定直購算一筆)/5(預估成交天數)x 1元x 30天 = 680萬
G.拍賣底價設定費(5元)
340萬x 5元/5天(預估成交天數)x 30 = 1020萬
3240 + 1132 + 414 + 90 + 1836 + 680 + 1020 = 約8411萬/每月
年收入約10億932萬。

不過Yahoo!奇摩公關經理吳曉嵐則回應,這個計算方式是錯誤的,不僅沒有把CD、書籍等刊登費1元的商品單獨計算之外,這樣的算法是「每天」有360萬項新增產品,3元的刊期是20天,廣告費也不是每天9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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